东环协〔2021〕0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环卫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会员单位有在履行完相应的合同事项后,未及时得到项目回款的情况,可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4点前向协会邮件反映真实情况,由协会统一汇总欠款问题,联合市城管局环卫科共同协调,以便尽早解决回款问题。
附件1:《拖欠项目款的情况表》
联系人:杜小姐 22906238
邮箱:dghwxh@163.com
东莞市环境清洁行业协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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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拖欠项目款的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