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会环卫服务行业企业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东莞市环卫服务行业企业等级评定的会员单位开展评定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结果公示如下:
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三级企业:
东莞市和顺清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源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10日(包括发布日),公示期内环卫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到东莞市环境清洁行业协会秘书处申请复核,申诉复核截至2025年1月2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东莞市环境清洁行业协会
2025年1月13日